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一)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二)专业代码:160100
二、学制及招生对象
(一)基本学制:全日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熟悉幼儿教育规律,掌握幼儿身心发展需求,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能够胜任幼儿园和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师道德和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及技能专业知识的初级专职应用型人才。
四、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声乐、键盘、舞蹈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3.掌握语文、英语听、说、读、写等相关知识;
4.掌握教师口语,普通话相关知识
(二)能力要求
1. 专业能力要求
(1)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行为的基本能力,能够科学合理的组织学前儿童一日生活;
(2)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教学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3)具备较扎实的师范素质和过硬的教师职业技能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教师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掌握学前儿童音乐、舞蹈、美术教学方法,学会创编学前儿童歌曲、舞蹈,能制作学前儿童教玩具,创设适宜的促进学前儿童发展的教育环境;
(5)具备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基本技能。
2. 方法能力要求
(1)学会设计和实施与学前儿童发展相适宜、与幼儿生活环境相适宜的内容平衡的课程和有效的学习活动,掌握引导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策略与技能;
(2)了解并掌握幼儿园管理、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3)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具备初步的反思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5)掌握体育锻炼常识和生理保健、心理咨询知识和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试、较强的意志和自我调节能力。
3.社会能力要求
(1)掌握与家长交往、合作的技能以及帮助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的技能;
(2)掌握婴幼儿教养活动的方法,能初步运用婴幼儿教养理论知识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早期教育。
(三)素质要求
1.了解幼教工作人员的职责,具有良好的专业态度与敬业精神,有责任感;
2.了解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律规定,了解本专业各学科的发展趋势,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3.了解各种关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理论,以及影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因素,形成正确的儿童观与教育观;
4.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审美素质。
五、学生发展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河北对口,就业等学生,为高职院校和用人单位输送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实用性人才。
六、课程体系架构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目标。课程由文化理论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儿童文学)、专业核心课(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声乐、舞蹈、键盘、美术、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活动设计与指导、现代教育技术、公共艺术)、素质拓展课(礼仪、就业指导、师德常识、幼儿园管理)及教育实践课四部分构成。三年统筹,循序渐进,为学生的主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教学活动时间分配
课堂教学 | 实践教学 | 复习考试 | 入学毕业教育 | 公益劳动军训和机动 | 本学期总周数 | 假期 | 总计 | ||
见习 | 实习 | ||||||||
1 | 16 | 2 | 0.5 | 1.5 | 20 | 5 | 25 | ||
2 | 18 | 1.5 | 0.5 | 20 | 7 | 27 | |||
3 | 16 | 2 | 1.5 | 0.5 | 20 | 5 | 25 | ||
4 | 18 | 1.5 | 0.5 | 20 | 7 | 27 | |||
5 | 18 | 1.5 | 0.5 | 20 | 5 | 25 | |||
6 | 18 | 0.5 | 18.5 | 18.5 | |||||
总计 | 86 | 2 | 18 | 8 | 1 | 3.5 | 118.5 | 29 | 147.5 |
七、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组织形式及建议
本专业教学主要采取讲授法、演示法、讨论法,小组合作、创设情境等教学方法,借助一体机、电视、dvd、电脑等教学手段组织教学。采取学校理论学习、幼儿园教学见习和教学实习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实现教与学的统一,讲与练的结合。
八、考核评价
采取日常表现与学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将学生日常上课听讲、课下作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班级日常管理等表现均纳入学生考核,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与打分,并将学生实习时的综合考核实行等级划分,针对就业学生按照等级考核层次进行就业推荐,将学生的考核与就业直接挂钩。
九、毕业条件
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校文化理论课、专业核心课、素质拓展课及教育实践课课程的学习,考核合格的学生,允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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